关于清华嘉园1-7号楼竣工验收取消资金监管的情况公示

[日期:2014/11/17 0:00:00] 来源:  阅读:3596 次

根据《铜陵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项目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现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予以公示:

开发企业名称

铜陵市水清木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管项目楼栋

清华嘉园1-7号楼

房屋坐落

翠湖二路以南,泰山大道以西

监管银行

铜陵农村商业银行义安路支行

监管账号

20000289942010300000042

上述楼栋均已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符合取消资金监管条件。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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