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县政府负责沿江高速钟鸣出入口、临湖广场、建设东路绿化提升,滨江大道绿道(铜陵县管辖段)等相关建设工作。铜官山区政府负责老铜矿铁道林荫步道绿道,滨江大道(铜官山区管辖段)绿道,鹞山公园绿化提升等相关建设工作。狮子山区政府负责沿江高速朱村出入口(含连接线两侧)、天山大道南段、红星河河道绿化提升(浦尚桥以南)等相关建设工作。郊区政府负责铜都大道三期绿化建设(含绿道),滨江大道(郊区管辖段)、隆门路(铜都大道—滨江大道)、铜港路绿道等相关建设工作。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翠湖四路、石城大道北段、泰山大道绿化提升,环城北路绿化(市开发区管辖段)绿道,翠湖公园一期绿化提升等相关建设工作。
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行政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直机关工委等负责牵头相关行业和部门的绿化建设和增量提质工作;辖区政府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绿化整治提升工作。市农委(城市绿化办)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居住小区和厂矿、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创建省、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和绿化合格单位活动。
三、措施与要求
(一)依法依规监管,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
市规划、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要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原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认真落实绿线管理制度,抓好现有绿地保护工作。今后凡涉及占用道路绿地或公园绿地的开发项目,一律先报市住建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出让、施工许可等手续。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修订《铜陵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铜陵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铜陵市城市绿化工程管理办法》、《铜陵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园林绿化规范性文件。
(二)坚持绿化优先,加快绿线内公共绿地保护建设
今后凡公开出让的土地,市国土资源局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要求,对出让范围内原有城市公共绿地要严格予以保护,对配建的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绿地(绿线范围内)要先行建设。市住建委在施工许可证办理等环节严格把关,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落实到位。